安康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文明健康有你
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经发局、恒口示范区经发局:
按照市委文明办、市创建办关于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时代新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从即日起在全市广泛开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宣传主题开展公益宣传
公益广告宣传围绕“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选题的宣传。
(一)绿色环保。1.使用公筷。2.拒食野味。3.垃圾分类。4.保护自然。
(二)健康生活。1.科学饮食。2,规律作息。3.锻炼身体。4.书香社会。
(三)文明行为。1.不乱扔垃圾。2,不随地吐痰。3.尊重他人。4.遵守秩序。
(四)良好心态。1.与人沟通。2.自我调适。3.自我减压。4.心理咨询。
(五)环境保洁。1.开展专项治理。2.不留卫生死角。3.垃圾分类。4.市场保洁。
(六)共筑新风。1.扶危济困。2.文明有礼。3.守望相助。4.移风易俗。
二、精心组织公益广告制作刊播
(一)精心设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计以户外广告为重点,兼顾平面广告、广播电视广告、动漫短视频新媒体广告等形式,要求主题表达清晰,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恰当,易于传播。格式上统一将“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作为主题标识,标注“文明安康”字样,平面类作品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视频类作品时长控制在60秒之内,分辨率为1920x1080,画幅宽高比16:9,视频格式mp4,配有中文字幕,大小不超过200mb;移动新媒体作品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30mb。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创意制作公益广告。
(二)全面开展集中宣传。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自即日起,督促商超、宾馆酒店、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栏、导购牌、led屏、户外大屏等媒介持续刊播“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语,每一播放时段不少于两条,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行义举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行业规范等,室内外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20%。宾馆酒店有“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或“反对浪费”的温馨提示,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中、省、市文明办要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情况将作为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评选测评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谋划、抓紧落实,5月底前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氛围。同时要长期跟进,形成长效宣传效果。
(二)找准结合,统筹推进。要把握好“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城市其他公益广告宣传的关系,既结合疫情防控重点抓好“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宣传,又要兼顾其他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防止出现将其他主题公益广告全部更换为“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的一刀切、一边倒等形式主义做法,确保形成相互呼应、统筹推进的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