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6月18日商务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
二、废止《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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