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安康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执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十个一”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扎实推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为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实施意见》规定领导干部每年要结合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完成十项主要任务。
一是每季度安排部署一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确定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
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治安维稳形势研判会,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及时预知预警预防,有效化解影响社会大局的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定因素;
三是每半年召开一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点评会,全面总结梳理县区系统部门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进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履职不严、推动不力、工作不实等问题;
四是每年组织一次党组或党委中心组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平安是重要民生”思想,自觉把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统筹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五是每年至少包抓一件特殊群体的利益诉求问题,或者群体性矛盾纠纷,或者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或者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是每年牵头指导一项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政策、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七是每年开展一次涉及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重点任务的专题调研活动,提高指导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八是每年组织并亲自讲授一次综治维稳平安法治知识,教育引导本县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明确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责任措施,营造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九是每年包抓一个平安建设联系点,定期深入包抓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法制宣传、平安创建、治安整治、群防群治、应急处置、矛盾排查化解等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发现培育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典型;
十是每年认真撰写一篇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的述职报告,如实陈述履职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目标。述职报告报送市综治办和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载入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
安康市委、市政府对执行十个一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每名领导干部要把执行“十个一”制度作为履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的规定动作,按期履职,如实填写,逐项考核,定时反馈。市综治委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落实不力等状况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