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招商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关于“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的部署安排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涉疫地区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生产经营和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现将省级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白名单印发你们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商务、招商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积极为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做好服务,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保通保畅、排忧解难。请涉疫地区各级卫生健康、公安、交通、海关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街道办、社区等单位,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科学落实精准防疫政策,最大限度支持白名单企业和与其密切关联的金融机构、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员工到岗上班、运输车辆通行等。
各重点外贸外资企业要严格遵守当地防疫管控措施,主动做好应急预案,加强供应链建设,科学统筹生产计划、物资储备和运输保障。受疫情影响且有运输需求的外贸外资企业,可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使用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90号)要求,通过“陕西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微信小程序或“陕西交通12122”微信公众号,向省商务厅申请办理《陕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此名单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和“陕西商务”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省商务厅不再单独为企业开具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生产经营证明,并将结合实际对白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布。
联系人:李琳 电话:029—63913906
附件:
陕西省商务厅
2022年6月21日